南宁市四方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从事网贷业务的说明
南宁市四方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是经广西壮族自治区金融工作办公室首批批准成立,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登记的专业信贷机构,注册资金肆千万元,是“中国小额贷款公司协会会员单位”、“中国小微金融机构联席会会员单位”、“广西小额贷款公司协会常务理事单位”、“南宁市小额贷款行业协会理事单位”。
公司为个人、个体工商户以及中小微企业量身提供诚信、优质、灵活、快捷的小额信贷业务及小企业发展、管理、财务等咨询服务业务。公司借鉴国际微贷先进技术和“微贷工厂”模式,推出了四方系列产品,包括专为小企业及个体工商户量身打造的四方-好易贷、“无抵押无担保抢先住新家”的四方-家装贷以及“二手买车不用愁”的四方-车可贷。公司产品具备审批快、担保易、服务好等优点,在客户中口碑良好。
近日,公司在网络上发现“大浪掏金”等手机软件以“南宁市四方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为名,向广大网友提供网络贷款业务。南宁市四方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对此情况极为重视,并已开展调查。
南宁市四方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声明:
截至本声明发出之日,南宁市四方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从未委托任何单位代南宁市四方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从事网贷业务;也未授权任何单位以南宁市四方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单位或旗下APP的名义,从事网贷业务。
南宁市四方小额贷款从未委托“大浪掏金”代南宁市四方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签署贷款协议、向网友发放贷款,也未授权该单位以“南宁市四方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旗下APP”名义签署贷款协议、向网友发放贷款。
网友与其他单位签署贷款协议,属于自主民事行为,南宁市四方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无权干涉。但南宁市四方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从未承诺,与其他单位签署贷款协议的网友,必然能向南宁市四方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贷款。
南宁市四方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提请相关各方加强辨识,以免今后产生不必要的困扰和损失。
同时,要求相关单位立即采取如下措施:
立即停止以“南宁市四方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旗下APP”的名义,或受南宁市四方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的名义,与网友签订贷款协议。
对于任何未经授权利用南宁市四方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名义与网友签署贷款协议的企业和机构,南宁市四方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上述以本公司名义从事网贷业务涉嫌金融诈骗,本公司将向公安机关报案处理。因上述行为的行为人本公司无法查明,报案恐存在难度。且近期本公司已发现两起打着本公司名义从事网贷的案件,必然意味着南宁市其他小贷公司也会遇到此类问题。故恳请南宁市金融办协调南宁市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南宁市四方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一月八日
主题词:从未从事网贷业务 声明
2018年1月8日印发